土建中同名称的柱子根据不同高度区分工程量的处理方法
鲁班土建中,每个构件名称只能对应一种清单号或者定额,因此如果要分开同名称不同标高的柱子,必须通过重新定义一个柱子再套不同清单或者定额来处理。
如:KZ1,3.6米以内和3.6米以上的柱高要分开计算工程量。那么只能定义成KZ1和KZ1(1),再分别套取不同的清单或定额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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