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班造价-补充定额
定义:
补充定额是指随着设计、施工技术的发展在现行定额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,为了补充缺项所编制的定额。补充定额只能在指定的范围内使用,一般由施工企业提出测定资料,与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协商议定,只作为一次使用,并同时报主管部门备查,以后陆续遇到此种同类项目时,经过总结和分析,往往成为补充或修订正式统一定额的基本资料。
在软件中,软件提供了四种插入补充定额的方法:
1、在分部分项工具条中在补充按钮下拉框中选择“补充定额”;
2、在分部分项主界面的定额行右键选择“补充定额”;
3、在分部分项定额行的编码列中输入当前定额库中没有的编码;
4、在补充定额行右键“编辑”命令;
补充定额对话框:
a.在补充定额对话框中,用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按实填写补充定额的数据;
b.软件支持直接录入费用创建补充定额,也可以通过插入工料机两种方式创建补充定额;
附件列表
- 补充定额.jpg
- 补充定额对话框
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
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
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