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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新做的工程与以前的工程的属性定义基本相似,是否需要重新定义?

答:不需要,鲁班算量软件中有“属性导入导出”功能。点击鲁班算量界面中“属性”下拉菜单,选择其中的“属性导入”,此时您可以将通过选择“源工程文件”,选择所需导入的属性的源文件,也可选择源文件中的部分构件,进行属性的导入。注:使用此命令的两个工程应该是同种计算模式下的两个工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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